桂平市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补充通知(一)

 

各投标人:

现对本项目“桂平市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(项目编号:GXYLG20211001-S)”补充如下:

1.招标文件第三章“投标人须知”前附表第5款“投标报价费用”第3项内容进行补充,补充后的内容如下:

本项目各分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9款“货物招标”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,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,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。除支付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外,还须承担本项目造价评审、需求咨询服务费,按每个分标固定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(¥400000.00)收取,一并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(注: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,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)

2.招标文件第三章“投标人须知”正文13.2款“资格及商务文件”补充增加要求“(23)代理服务费承诺书(格式见本补充通知)(必须提供,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)”。

代理服务费承诺书(格式)

致: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
我公司参加桂平市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(项目编号:GXYLG20211001-S)招投标采购活动,在此承诺,如若中标,我公司将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(按招标文件“投标人须知”正文39款“货物招标”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),及本项目造价评审、需求咨询服务费[按固定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(¥400000.00)收取]。以上费用,我公司将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。

我公司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,愿凭贵方按上述承诺金额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。

特此承诺!

投标人名称(公章)

  期:

其他内容不变。

特此通知。

采购项目联系人:陈柠、梁华隆

电话:0771-261189826181182618199

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
20211115